晋江深沪:无证违规动火作业引发渔船火情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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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深沪:无证违规动火作业引发渔船火情被行政拘留!

2025-01-20 新闻中心

  2024年12月20日18时许,晋江市深沪镇执法人员前往渔港码头处置一同渔船火情,现场无人员受伤或逝世。此次火情,构成违法运用明火作业。晋江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则,

  第二十一条规则: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用明火作业的,应当依规则事前处理批阅手续,采纳对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恪守消防安全规则。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风险作业的人员和主动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操作有必要持证上岗并恪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则。

  第六十三条规则:违背规则运用明火作业或许在具有火灾、爆破风险的场所吸烟、运用明火的,可处正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规则:指派或许强令别人违背消防安全规则,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正告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